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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克街13號》第77章 他不是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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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克街13號 純潔滴小龍 5640 2024-04-28 10:32

  第77章 他不是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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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卡倫拿起杓子,舀出一杓煉乳加入咖啡中,隨後倒入了些牛奶撒上了撮糖粉,最後,用杓子開始攪拌。

  其實,原本他是想做個圖案的,但又覺得自己做出來肯定不會好看,倒不如直接攪拌混勻告訴自己這才叫真的純粹。

  托盤上除了這杯奶咖,還有一個茶杯,茶杯裡放好了茶葉;

  一碟葡萄乾、一碟方糖、一碟果脯;

  右手端起托盤,左手則拿起一個剛灌滿的熱水瓶,卡倫走上了三樓。

  恰好此時,三樓掛鍾開始敲響。

  當卡倫走到爺爺的書房門口,正準備放下熱水瓶時,原本趴在窗台下的金毛起身過來,撐起身子,用爪子壓下門把手,門向外打開。

  門往外拉的同時,它爪子依舊搭在把手上,兩個支撐著身子的後腿不停地往後蹬跳著。

  最後,當門大開時,金毛撒開爪子,身體失去平衡,向後栽倒,翻了一個滾。

  “呵呵呵。

  卡倫被逗笑了,在掛鍾最後一聲敲響時,走入了爺爺的書房。

  金毛馬上爬起來,也跟著進入書房,用後腳勾了一下書房門。

  “哢嚓。

  門被帶上了。

  正當金毛準備露出可愛的笑容向主人搖尾巴時,卻看見已經在書桌後坐下的卡倫雙手很自然地放在正躺在書桌上的普洱身上。

  普洱就安靜地躺在那兒,任憑卡倫將自己當作暖手寶,同時還帶著些許不屑地瞥了一眼坐在地上的金毛。

  金毛甩了甩腦袋,走到書桌腳下,靠著書桌躺了下來。

  捂完手後,卡倫翻開了狄斯放在書桌上的這本黑色硬皮的書。

  書名也是《秩序之光》,但刊印時間應該比狄斯送給自己的那本要早很多。

  書裡有夾著信,而且不止一封。

  卡倫翻開第一封的位置,恰好這一卷的書中內容是描述秩序之神在成神之前的故事,隻不過這裡倒是出現過光明之神的描述,但沒有說是光明之神喚醒的秩序之神,而是指的是雙方曾一同聯手鎮壓過一尊邪神。

  不過,這已經比自己那一刊要好很多了,自己那一刊裡,光明之神根本就不存在戲份。

  打開狄斯夾在這裡的一封信,字體很嚴謹,是狄斯的風格。

  這信應該是最近才寫的,不是以前的“讀書心得”,應該是專門為自己寫的。

  信中內容:

  “在我年輕時,曾認為秩序是一條無法逾越的分割線,它將這個世界分出了黑白,將神的世界以及人的世界完成了隔離。

  神的事,交給神去做,人的事,則交給人去做。

  秩序,則是神與人之間的界限。

  有了它後,

  神就不能再粗暴地幹涉人,人也就不用再誠惶誠恐地畏懼神。

  神可以繼續高高在上,人則能夠擡起頭,去欣賞神。

  秩序之神就誕生於上個紀元,那個諸神爭相現身的時代。

  神與神在鬥,

  崇拜神的人之間也在相互廝殺,

  以神為名義的戰爭,淩駕於國家與民族,成為了無法否定的必然因素,因為神,不允許自己被褻瀆。

  而秩序之神,

  是唯一一個會選擇自我懲戒的神;

  他將自己犯了錯的女兒投入兇獸之口,任其嚼碎,以這樣一種方式,點亮了秩序之光。

  或許,

  這就是秩序之神的魅力所在,在那個神高高在上的時代,他身為神,卻給神定下了規矩!

  也是我信奉他,信奉秩序的原因所在。

  在秩序之光的照耀下,

  卑微的人類,第一次有機會,在神的面前,挺起胸膛。

  神,

  對於秩序之神而言,應該是一種實力的象征,而非身份的象征。

  但漸漸的,

  我發現我自己錯了。

  ……

  “根據《秩序條例》,你被指控有叛教、背離秩序侮辱信仰等罪,現在我正式宣布對你提出質詢;

  狄斯,

  你是否承認上述指控,是否承認你所犯下的過錯!

  狄斯就站在教堂台階上,看著前方的拉斯瑪。

  在拉斯瑪的身體兩側,飄浮著兩本書,一本是《秩序條例》,另一本,則是《秩序之光》。

  秩序神教不是一個國家,但宗教發展到一定程度後,必然會衍生出世俗和高端;

  神殿的存在,就是真正的高端,神殿長老們掌握了秩序神教真正的隱秘,同時也擁有對秩序之神意志的傳遞和解釋權。

  身為大祭祀的拉斯瑪,則是秩序神教世俗巔峰之一的存在,在教會運轉的這套體系中,擁有名義上的最高決策權。

  但在神殿長老面前,他隻是一個在父母外出工作時留在家裡幫忙照看弟弟妹妹的大孩子。

  所以,包括秩序神教在內很多大教會的運行體制,就是真教合一;前者掌握一切,後者掌握前者。

  “狄斯,你是否承認你所犯下的過錯!

  拉斯瑪發出了第二遍質詢。

  狄斯沒有回答,他就站在那裡。

  其實,

  眼下的氛圍很微妙;

  一個,一直在質問對方是否承認犯錯;另一個,隻是站著不說話,就已經拉出了無盡的嘲諷意味。

  教堂內的畫壁上,一側畫著的是神降臨人間給人類帶來福祉;另一側畫著的是神帶領人,打敗了惡魔重建家園。

  這是一個小教堂,這個教堂雖然有神,卻是一個縫合神;

  因為它根本就不存在,亦或者說,它的存在隻是滿足一下普通人的宗教精神需要。

  拿一些似是而非的教義,編造一些耳熟能詳的故事,似模似樣的一個教堂,看起來稍微和善一些的神父,就可以了。

  甚至,你完全可以把這座教堂比作一個公園,是社區街道居民精神生活的一個必需品,和車站、醫院、警局沒什麽區別。

  但也正因為這樣,

  所以此時看向兩側壁畫中,神和人們臉上所洋溢出的笑容時,真的是滿滿的諷刺。

  壁畫中的人仿佛在笑話:

  “瞧,他都已經尊稱秩序之神是妓女養大的了,另一個竟然還在不停地問他是否承認犯錯。
哦,你是聾子麽?
你是聾子吧!

  “狄斯,我再問你一遍,你是否承認你的過錯!

  這是第三遍質詢。

  狄斯依舊不說話。

  “狄斯,是你提出的談判,我們也答應了你的談判要求,因你的邀請,我們今日才來赴約。

  所以,

  你現在是什麽意思?

  狄斯終於開口了,他說道:“我是邀請你們來談判的,不是邀請你們來對我進行質詢。

  說著,

  狄斯伸手指向拉斯瑪:

  “如果你繼續來問我的罪,那我就視為談判結束,我們也就不用再繼續浪費時間了,可以直接進入下一個環節。

  拉斯瑪的表情有些陰晴不定,他很想回頭接收來自身後三位長老的意志,但他又很清楚,此時三位神殿長老不可能給予自己什麽意見。

  因為這不是什麽光彩長臉的事,無論你如何去掩飾,今日這裡正在發生的,它就是秩序神教高層內部的一場分裂,是神教歷史上的一個汙點。

  神不可能去屈尊,或者說,不到萬不得已時,神都會保持著自己周身的光輝不散;

  神殿長老也一樣,他們身上帶著神性,自然會以更為嚴格的要求,來指導自己在俗世的一言一行。

  所以,髒活累活,都隻能交給拉斯瑪去幹,也必須拉斯瑪去幹。

  神殿,不希望失去狄斯;

  在那之前,需要竭盡全力,將狄斯拉回神殿之中。

  “呵……”

  拉斯瑪笑了,他揮揮手,身邊懸浮著的那本《秩序條例》直接落在了地上。

  然後,

  他繼續主動向前,走向狄斯,但沒真的走到狄斯跟前,而是在最前排的長椅上坐了下來,看著站在台上的狄斯:

  “其實,我不認可那些對你的指控,我認為那些都是非議和妄言。

  茵默萊斯家是秩序神教內傳承很久的家族,幾乎每一代的茵默萊斯都為秩序神教做出了極大的貢獻。

  所以,

  狄斯你怎麽可能做出那種事呢?

  另外,

  先前你對秩序之神的稱呼,

  我也不覺得是什麽過錯,

  因為我的母親就是一名妓女,我就是被妓女養大的;

  所以……”

  拉斯瑪伸手指了指自己的耳朵,

  “所以在我耳中,妓女養大的這個詞組,並沒有什麽冒犯的意思,反而讓我覺得很溫暖,因為這讓我想起了我那早已去世的母親。

  狄斯看著拉斯瑪,

  最終還是後退了半步,

  向拉斯瑪半鞠躬:

  “抱歉。

  坐在長椅上的拉斯瑪反倒是顯得有些不好意思起來,擺手道:

  “沒關系,沒關系的。
既然你願意收回剛才的話,那我們現在就可以進入真正的談判。
你看,我已經將《秩序條例》丟在了那裡,現在在我身邊飄浮著的,隻有《秩序之光》。

  我現在不是神教的大祭祀,你也不是神教的審判官,你我之間,沒有身份的差異,我們都是信徒,是秩序的信徒,是秩序之神的信徒。

  “不,剛才的那句話,我不會收回。

  “額……”拉斯瑪愣住了。

  狄斯的目光,落在了那三位神殿長老的身上:

  “或許你們三位中,有人知道,我剛剛說的那句話,到底對不對?

  西蒂在此時向前一步,

  沉聲道:

  “放肆!

  狄斯目光微凝,伸手指了指西蒂:

  “看來,你並不知道。

  這時,

  外圍上百名秩序神教紅衣神職人員開始主動吟誦,他們以自己的身體作為基點,以自身的信仰之力作為連接,很快,就在這座教堂的上方,凝聚出了一尊巨大的神座虛影……秩序神座。

  所有紅衣神職人員在此時全都飄浮了起來,幾乎同時都閉上了眼。

  “以吾尊奉之神的名義,祈求您的神威降臨,擦拭秩序的塵埃。

  “以吾尊奉之神的名義,祈求您的神威降臨,擦拭秩序的塵埃。

  在這近乎匯聚成音浪的呼喚聲下,秩序神座,開始緩緩地下壓。

  最後,

  一陣似乎可以波及到靈魂深處的震蕩以這座教堂為圓心向四周擴散了出去。

  一切“塵埃落定”後,

  這尊秩序神座的四個座腳,立在了教堂的四周,這座教堂,則被完全覆蓋在了秩序神座之下。

  與此同時,

  教堂內那位縫合神的雕塑,開始逐漸地扭曲;教堂兩側牆壁上的壁畫,也開始了融化。

  最終,

  狄斯身後的那位縫合神,徹底變幻了模樣,從人,變成了一把劍,這是秩序之劍的形態;

  而兩側牆壁上原本那位縫合神的壁畫,則重新化作了一個個黑色騎士的身影。

  這些騎士騎在馬背上,

  有的拿著弓,有的拿著刀,有的拿著馬槊,有的舉著盾……

  他們拿著各式各樣的武器,但面容部分,卻都是黑黢黢的,完全看不清楚五官。

  騎士,總共有十二名;

  在秩序神教的神話敘述中,他們是十二名被秩序之神“復活”的強者,在被秩序之神召喚歸來後,成為秩序之神最忠誠的守衛,同時也是秩序之神意志的貫徹者。

  他們,甚至獵殺過神祇。

  一個黑點,自教堂屋簷上滴落,最後,黑點開始快速地擴大,最終,將這座原本以潔白色調為主的教堂,變成了以黑色肅穆色調為主的……秩序審判場所。

  拉斯瑪沒改變坐姿,他翹著腿,顯得很閑適。

  這倒不是裝的,一開始的不適應之後,他完全是放開了。

  因為這不是他能參與的遊戲,甚至,他連主持人都不算,隻不過是起一個在中間過渡的作用,既然如此,他還需要什麽心理負擔呢?

  拉斯瑪又開口道:

  “狄斯,隻要你現在願意低頭,秩序神殿的大門,依舊為你敞開。

  秩序之光,將依舊照耀你我,神會原諒你的一切。

  “拉斯瑪,你知道秩序之光的真相麽?
”狄斯問道。

  “秩序之光象征著秩序的無上威嚴。
”拉斯瑪讚美道,“是能夠照耀神與人之間關系的光束,宛若慈父的目光。

  狄斯搖了搖頭,道:

  “安卡拉小時候有一次心情不好,秩序之神為了逗她開心,給了她三張紫色書簽,讓她寫下三個她討厭的神祇的名字。

  沒多久,那三名神祇隕落;

  安卡拉笑了。

  “這正是秩序之神人性的一面,也是我們秩序神教區別於其他神教的根本所在。
”拉斯瑪說道,“那三張紫色書簽,也成為我秩序神教身份象征,唯有神殿長老,才有發放這一書簽的資格,象征著以秩序之名,行懲戒之責。

  狄斯則道:

  “那為什麽後來,安卡拉犯了錯後,秩序之神會將她投入兇獸之口,讓那頭兇獸,咬碎了她的肉身與靈魂呢?

  “那正是秩序之神的偉大之處,他為了秩序,犧牲了太多,也和我們一樣,更是和你茵默萊斯家族一樣,我們自願奉獻,自願犧牲,隻為了秩序之光,可以永久閃耀。

  “可你有沒有想過,當年秩序之神可以為逗弄女兒開心,就讓三名隻是在書簽上被寫上名字的神祇隕落;

  可後來,當安卡拉犯了錯時,他就會冷酷地將她投入巨獸之口?

  “狄斯,秩序之神有人性的一面也有神性的一面,他是一位父親,同時又是指引我們的神,我們崇拜他,愛戴他。

  “不,那是因為他餓了!

  ……

  “因為秩序之神餓了?

  看到這裡時,卡倫的手正好拿起一塊方糖準備放入口中,不由停下了動作;

  信中:

  “他很餓,非常非常的餓,最開始,他還能用一些特殊的理由,去獵殺弱小的神祇,將他們當做自己的口糧。

  可後來,他開始發現,自己的胃口,已經無法得到滿足了。

  他太餓了。

  我不知道具體造成這一切的原因是什麽,但我知道,他需要擴大自己的捕獵範圍,甚至,需要去將目光投向那些強大的真神。

  所以,

  他將自己的女兒投入兇獸之口,開創出了秩序之光!

  在這光芒之下,

  秩序之神可以腳踩規則,帶著他的信徒去鎮壓那些違反規則的神祇,同時將他們打成惡神與邪神。

  秩序之光隻是一層表象,

  而在秩序之光下面,

  則是一張扭曲且饑餓的臉。

  這是我原本的想法,

  但因為前陣子卡倫你給我說的那句話,

  如果那頭兇獸,就如同我們家的普洱呢?

  所以,

  秩序之神可能並未真的將他的女兒殺死,安卡拉很可能隻是走了一個過場,她依舊還活著,被她的父親保護了下來。

  可若是這樣的話,

  那秩序之神連邪神的本性都不存在了。

  如果他殘暴,可以是兇神!

  如果他陰險,可以是邪神!

  神,

  是一張臉,

  一張純澈的臉,

  它隻能代表著一種信仰,而這種信仰,則如同一張臉隻能擁有唯一的一種情緒。

  可他的臉上,卻有著多種情緒。

  他用假象,迷惑了信徒,甚至迷惑了這個世界,他締造出了秩序之光,那是一道虛偽之光。

  他戴著威嚴的秩序面具,

  可面具之下,

  卻是一張鷹隼一樣的臉,不停變幻。

  光明之神、深淵之神、原理之神,等等真神,他們是在信徒們的呼喚之中誕生的,是先有了信仰,後才有了神。

  當神出現時,

  他們已然是神。

  可我們的秩序之神不一樣,

  他先是在上一個紀元瘋狂地獵殺弱小的神祇,然後又親自虛構了一個信仰;

  他不是應信仰而生的真神,

  而是一個……騙子。

  …

  漆黑的教堂內,

  今日身穿著神父衣服的狄斯,是在場唯一的那一抹白。

  在秩序之劍高懸的下方,

  在兩側壁畫中十二秩序騎士的“注視下”,

  他舉起雙手,

  喊道:

  “我們的秩序之神,根本就不是真神。
他所做的一切,都隻是為了去成神!

  ———

  我沒有存稿,但上架第一天我會爭取盡量多寫,兩點左右還有一章。

  碼字的事交給我,投票的事,就拜托大家了!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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