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49章 神奇的物品
這一點張力也早就想過了。
“所以必須使用特殊的子彈。
就像有些傳說裡的一樣,使用冰製的子彈?
事後融化消失。
”
對於冰子彈,張力也隻在小說中見過。
真貨他是沒見過的。
“但冰子彈是不可能存在的。
因為冰太容易碎了,根本不可能射出那麽遠。
”
樊步對這個倒是有點兒研究。
“可以使用和車窗玻璃一樣材質的玻璃做子彈。
玻璃子彈在歷史上曾經有人使用過。
“但玻璃子彈無法做到和車窗玻璃材質完全一樣,理論上還是可以留下破綻。
“隻是實際上刑調局的調查不可能仔細去分析每一塊碎玻璃的成分,最多抽樣檢驗一點。
“所以真正找到玻璃子彈碎片的可能性還是很低的。
”
“那就使用某種溶於水的礦物。
比如鹽,來做彈頭。
彈頭碎片融化在水中,消失不見。
”
朱雀吃完烤肉,開始一邊喝酒,一邊笑眯眯地插了一嘴。
“用鹽做子彈是個好主意啊。
這樣洛卡爾物質交換定律都沒用了!
”
樊步驚歎地說。
被他奉為神律的所謂洛卡爾物質交換定律是說凡是兩個物體接觸,就一定會有物質交換。
比如彈頭擊中玻璃,玻璃上一定留下彈頭上的金屬殘痕。
微量的玻璃也一定會留在彈頭上。
但如果換成彈頭是食鹽晶體就比較坑了。
食鹽的分子是氯化鈉。
掉進湖裡會溶解。
理論上即便會溶解,如果進行更精細的分析,玻璃碎片上還是能發現食鹽的痕跡的。
但無論是鈉離子還是氯離子,本來都是自然水體中廣泛存在的東西,你發現它又有什麽用呢?
所以即便物質有交換,也不一定存在指向犯罪的線索。
物質交換定律還在,對調查卻沒有幫助了。
“但這個狙擊的作案方式還是不完美。
”
孟飛想象了一下當時的場景。
“子彈擊中車前窗,碎片飛濺,一定會有少量的玻璃碎屑留在落水點附近的公路上。
“如果是意外落水,車玻璃是不會提前碎裂的。
所以路上是不會留有玻璃碎片的。
“隻需要仔細在路邊找找是否有殘存的車窗玻璃碎片,就可以區分這兩種情況。
”
“而且如果要用狙擊槍擊中車輛,射擊點要麽在湖岸的山上,要麽就在公路上,要麽在湖裡。
”
莫笙從另一個角度否認了狙擊法的可能性。
“但事件發生的地點離湖岸最近的直線距離也有三公裡,從山上射擊,沒有射程這麽遠的狙擊槍。
”
“這條公路禁止外部車輛進入。
每隔一公裡就有一個攝像頭。
“他們調查了所有的監控錄像,並沒有發現可疑的人員或者車輛,也沒有看到湖面上有可疑的船隻。
“事實上,當天這輛車周邊三公裡內,根本沒有其他人出現的跡象。
“所以不但狙擊是不可能的,就是釋放各種幹擾讓車輛墜湖都不可能。
”
“那這車子的駕駛系統足夠安全嗎?
說不定被網絡破解操作了!
”
陳晗搬出了他的老本行。
現在純電車都有輔助自動駕駛系統,而且安防系統做得很薄弱。
如果通過網絡破解,通過網絡從遠程控制車輛的油門、刹車和方向,那也是完全可行的。
“如果是這樣,EDR系統會記錄下數據的。
”
孟飛搖了搖頭,接著說道。
“其實隻要讓司機的意識發生混亂,無論是驚嚇還是睡著了,都能讓這次意外發生。
”
他雖然很喜歡喝啤酒,但是酒量超級差。
半罐啤酒下肚,就已經感覺頭重腳輕,世界開始浮動。
如果他現在開車,墜湖概率百分之九十。
“兇手要不在現場也不難。
用不著狙擊槍或者網絡攻擊這麽複雜。
“一般司機不是都會帶一個很大的杯子裝著很多茶水?
“隻要提前在杯子裡下藥,司機喝水之後暈了,就可能導緻這次意外的發生。
”
孟飛托著自己有點沉重的腦袋,往老婆那邊靠過去。
“隻是下藥的話,一定會在茶杯裡留下痕跡,不被化驗出來是不可能的。
”
“嘿,如果不是喝的,而是用毒氣之類呢?
”
陳晗被孟飛提醒反而來了靈感。
“我以前看過一部電影,殺手把機關做在安全帶扣裡。
隻要不動不會有事。
“開車的時候,有人拉出安全帶扣上,機關就會被觸發,毒氣釋放,整個車裡的人都會中毒昏迷。
“然後車裡開到湖裡就不奇怪了吧?
”
“但這需要機關控制。
”
孟飛撓了撓頭,對著寒冷的夜空吐出一口充滿了酒精味道的白氣。
“如果安裝這麽巧妙的機關在車上,很容易被刑調們看出問題的。
“而且車裡的人都是窒息緻死不是嗎?
“如果是有毒氣中毒、或者是吸入了麻醉藥物之類的,驗屍也應該會發現吧?
”
“對。
”
莫笙點了點頭。
“無論是對車輛的全面檢查,還是驗屍,都沒有發現特別的裝置,或者有使用藥物的痕跡。
”
“就算有裝置也不一定能檢驗出來吧?
”
陳晗這一次並沒有輕易敗退。
這家夥雖然平時不善言辭,但爭執中也不喜歡退讓。
“也許直接利用了車裡的什麽裝置,比如車裡的空調,又或者,利用了乘客自己帶的什麽東西。
”
陳晗的說法倒是提醒了孟飛。
兇手不在現場,又要利用某種東西在車上製造意外。
那麽東西要麽在車上,要麽在乘客自帶的物品中。
如果東西要在乘客自帶的物品中,那可需要非常長遠的謀劃了。
乘客的物品一般是在出行之前就準備好,然後放進行李箱的。
在那階段準備好“謀殺機關”,很難控制在哪裡“發作”吧?
就算是個定時炸彈,事後也很容易被人查出。
要精準地製造意外,其實孟飛更傾向於裝置或者物品是事先安置在車上的。
理論上,兇手應該很熟悉車輛的特點、線路、出發時間等等,才能精準地實現完美犯罪。
所以真正引發意外的東西,應該安置在車上。
但神奇的是,刑調們肯定是仔細檢查過車輛,而且車輛入水損毀也不算太嚴重,居然什麽都沒查出來?
就算是有什麽有毒物質放在空調裡釋放出來又被水泡過,也不可能一點痕跡都消失不見的。
難道說,這東西真是不知不覺藏在乘客的物品中,又能讓司機發生意外,還能時候不留下任何痕跡的?
什麽鬼東西有這麽神妙的效果?
(本章完)